中原工学院关于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邹松涛
副组长:唐多毅 海 然
成 员:方敬永 穆云超 孙玉周 陈厚民
江方日 苗凤君 李 庆
各学院相应成立以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中层副职任副组长的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相关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1.新生基本信息审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对比”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
2.张贴考生电子照片。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3.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审查。对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入学要纳入新生报到资格审查范围。
(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报到信息复查。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答卷笔迹图像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
2.文化课测试和专业科目复查。组织文化课测试,并对艺术类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3.高考加分新生复核。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4.新生身心复查。按照上级规定,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进行复查。
5.要按照报考要求对研究生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三)学籍电子注册
在完成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后,按照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要求,依据审定的新生学籍注册名单,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完成后,督促指导所有新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核实纠正。
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处理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超过两周的未注册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各学院切实做好相应调查、记录工作,汇总并填写《中原工学院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一览表(学院用表)》(附件3)。
(二)对于到校后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各学院切实做好相应调查、记录工作,指导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汇总并填写《中原工学院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一览表(学院用表)》(附件3)。
(三)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各学院切实做好相应调查、记录工作,指导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汇总并填写《中原工学院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一览表(学院用表)》(附件3)。
各学院《中原工学院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情况一览表(学院用表)》(附件3)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生处,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四、审查复查结果处理
(一)各部门、各学院在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应及时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定,若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工作需要送至司法机关进行鉴定。
(二)对确实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其为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不合格,报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新生电子学籍;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三)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按照上级要求确实不能进行正常学习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短期内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五、责任追究
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过程监督,对于在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中因组织不力、责任心不强、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认真、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失误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邮箱:jijianshen@163.com
举报监督电话:0371-62506905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强的工作,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避免疏漏,要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
(二)明确责任,认真落实
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审查复查工作中,态度不认真、落实不到位致使审查复查工作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告及时,内容详实
各职能部门和学院对所提交报告要及时,内容包括复查过程和结果。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的所有纸质材料须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上报,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领导小组汇总后报校档案室归档备查。
学生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