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工学院关于2023年度自主评审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工人〔2023〕50号)和《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中工人〔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申报人互审、领导小组组织审查等环节,申报人填写在申报表格内材料均属实,将报人事处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复核。
拟推荐人员名单如下:
中级 4 人,名单为:牛捷琳,王腾,袁秀梅,张瑞楠。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1日。如对申报人申报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思想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安然,联系电话:0371-6250693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