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学学生档案转接
(一)所需材料
1.《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退学申请表》原件;
2.《档案接收函》原件;
3.《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原件;
4.《退学学生档案转接单》原件。
(二)转接流程
1.学生落实档案去向后,由档案接收单位出具《档案接收函》,交由所在学院;
2.《中原工学院普通本科生退学申请表》原件,由学院档案管理员(或辅导员)装入学生档案;
3.学院根据学生档案内含有材料,填写《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装入学生档案,密封后加盖学院公章,即完成封档工作;
4.学院将密封后的档案及《档案接收函》《退学学生档案转接单》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5.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统一邮寄,并及时将快递信息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退学学生档案转接单》学院留存。
(三)转接方式
档案邮寄方式为EMS高校档案专递,无其他转递方式。
二、休学、复学、延长学制、保留学籍学生档案转接
(一)所需材料
1.《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原件
(二)转接流程
1.休学、复学、保留学籍、延长学制等学生的档案,学院应建立此类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或由专人负责保管,学生学籍异动前所属年级辅导员,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填写《档案材料目录清单》。
2.学生复学或延长学制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档案管理员或原属年级辅导员,将学生档案及《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转交至现有年级辅导员,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三)转接方式
学院内部转接。
三、转专业学生档案转接
(一)所需材料
1.《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原件
2.《转专业学生档案转接单》原件
(二)转接流程
1.学生转出学院,根据学生档案内含有材料,填写《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装入学生档案,密封加盖学院公章;填写《转专业学生档案转接单》,与学生档案,一并送至学生转入学院;
2.学生转入学院,根据《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转专业学生档案转接单》核实学生档案内材料,无误后,填写回执单,加盖公章后,送至学生转出学院。
(三)转接方式
学校内部转接。
四、查(借)阅学生档案
(一)所需材料
1.《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原件
2.《学生档案查(借)阅登记表》原件
(二)查(借)阅流程
1.学生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查阅或借出使用的,须按照《学生档案查(借)阅登记表》,如实填写,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借)阅,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2.学生档案借出前,学院根据学生档案内含有材料,填写《档案材料目录清单》,装入学生档案,密封加盖学院公章;归还时由档案管理员(或辅导员),根据《档案材料目录清单》清点、检查无误后予以注销;
3.查(借)阅档案时,必须遵守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批注、抽取、撤换档案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拍摄档案内容,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五、注意事项
1.本业务办理流程适用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严禁个人自提、保管、转递学生档案;
3.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62506965,龙湖校区镇泰楼302室。